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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营造优美的城市建筑和天际线

2019-07-30 09:26:5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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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任学光)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发布《建筑风貌控制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为城市建筑风貌“立规矩”,以解决建筑造型单一、建筑外观雷同等问题。

近年来,城市建设不断扩张,大量设计单一、毫无特点的“火柴盒”“豆腐块”等建筑形式,使城市总体风貌和建筑风格逐渐失去了自己的个性特征。为此,石家庄市以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时代发展特征等作为基础条件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城市整体风貌定位,并分片区、分类型从建筑的风格特征、色彩材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引导和控制要求。

该市规定,城市建设必须考虑营造优美的城市天际线。沿城市主要道路和城市快速路的高层建筑,连续等高建筑一般不超过3栋,3栋以上应考虑以“街坊”为单元采取错落设计等手法,形成主次鲜明的天际线及建筑组群关系。沿东西向主要道路的高层居住建筑应以塔式或短板为主,严格控制建筑面宽。建筑高度小于36米、通透率大于50%的,可采取塔板结合方式增强建筑风貌的多样性,板式建筑最大面宽不超过60米,避免出现“大板楼”。

居住建筑除历史遗留项目外,建筑高度不得超过80米。同一“街坊”内避免高度悬殊的“高低配”,相邻“街坊”之间,根据项目规模和容积率指标要求,进行高度分区规划,强化以“街坊”规模为单元的建筑高度组群,形成高低错落的城市景观,优化城市天际线。沿南北向主要道路的住宅建筑严控建筑高厚比,避免出现“烟囱楼”“刀片楼”。

石家庄市城市建筑主色调确定为“米白”“暖灰”“浅驼”,城市建筑色彩的控制比例为,主体色宜占70%-80%,辅助色宜占20%-30%,点缀色比例宜小于5%。禁止大面积使用高饱和度的颜色,有特殊颜色要求的建筑除外。相邻街区之间应进行色彩分区规划,确保沿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群体色彩富于变化。同一街区内部建筑可在色系统一、色彩协调的基础上对主体色进行调整。

同时,多层居住建筑屋顶采用坡屋顶、收分等形式优化第五立面,坡度比例应与外立面形式相协调,避免脱离建筑主体的“穿衣戴帽”。公共建筑的超长连续界面通过不同的材质、色彩、肌理等方式进行划分,打造富有韵律和节奏感的城市界面。沿城市主要道路的高层公共建筑,除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外立面主体落地,不应突出主体布置商业裙房,避免“穿裙子、坐椅子”。

高层、超高层商业办公建筑应避免使用分体空调。因建筑高度限制等特殊原因,层高确实达不到要求必须配置的,空调机位不得在沿主要道路的立面布置;在其他立面布置的,应隐蔽处理,并应对空调排风口百叶等进行重点设计。

本导则适用于石家庄市主城区内四区及高新区、鹿泉、栾城、藁城、正定城区,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西部山前、正定新区等已有明确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特殊区域按其管控要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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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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