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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进一步提高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使用效能

2020-07-16 11:09:4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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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15日电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使用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与金融、税务、法院、公安等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房屋网签备案信息,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对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相关部门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房屋买卖、抵押、租赁合同。

通知强调,要优化住房商业贷款办理,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服务。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网签备案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依托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加强贷款审核管理,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等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以共享的网签备案合同为依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业务。

通知强调,要优化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服务,争取今年年底前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税务部门网签信息实时共享,实现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无纸化”“免填单”。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积极共享房屋租赁信息,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和租赁房屋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实时查询房屋买卖、租赁等信息,为办理司法执行案件提供便利,提高司法案件执行效率。

通知要求,按照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坚持“及时、准确、全覆盖”的原则,全面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数据质量,加快推进市、县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
2、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售商铺不给合同 收款单位是保健品公司
2019年3月28日,我从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铺19.33 平方米,首付245758.00元。另收取中介费6万元,开票收款单位为济南鸿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收款回执单却显示收款单位为济南槐荫大众保健品销售中心。 从收款到签认购协议,整个过程都很诡异。签订了一式二份的中介合同,收取了中介费,收款单位却显示为是一家保健品公司,不给你合同,又不给你发票。销售的商铺已经建成并对外营业,但却只跟你签《商品房认购协议》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退请核实后,对以上单位进行严肃查处,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并退还我们被骗的中介费与购房款。
3、廊坊市金域蓝山购房十年后交房坐地涨价 业主无力承担
我是廊坊市金域蓝山小区的业主,购房已经十来年,如今眼看自己的房子下来了,谁知安次区政府通知我们全款的不用补差价半款的要补差价,这一补就是好几十万,政府给的条件是①退房②补差价,试问都是老百姓等了十来年了谁又会把自己辛苦买的房子退了呢?我们当时交的是半款,给我们说明的理由是半款就相当于买了一半的面积当时购买价格5000左右,现在让把剩余一半按10000一平购买!我们等了十来年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希望有关领导能为我们做主。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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